1. 在有用期内持续寓居:只需预备个人书面资料和相关证明资料,前往人才交流中心处理。假如居留证已过期,主张赶快前往处理,由于到期时刻越短,资料供给率越高。
2. 有用期满后续办:在有用期届满前的10日内,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寓居地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。若触及教育、寓居、用人单位、合平等信息改变,需求出示相应的申请资料。
3. 工作人员需供给为期6个月以上的劳作(工作)合同复印件,并供给证明社会保险交纳状况的资料;
4. 个体工商户需供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原件(复印件),并供给城市员工社会保险交纳6个月以上的证明;
5. 若有爱人、子女或爸爸妈妈在本市参与户籍挂号,需供给婚姻证明原件(复印件)和公安机关确定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证明;
6. 若为在读学生,需供给本市大、中学颁布的《选取通知书》复印件和城市非学术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。
经过以上过程和所需求的资料,寓居证的续办流程将愈加顺畅,读者可根据自己状况提前预备相关资料,以便及时处理寓居证续办手续。